商标在转让前签有许可合同,那这个许可合同在转让后要怎么处理呢?
我这边涉及到一个商标转让的事儿,这个商标之前签过许可合同,现在要转让了,不太清楚之前的许可合同接下来该咋办。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方式,以及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展开


商标转让前的许可合同,在转让后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一般情况下,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即便商标所有权发生了变更,被许可人仍可依据许可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是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和独立性,不能因为商标专用权人的变更而否定其效力。例如,甲公司将其商标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在许可期内甲公司将该商标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依然可以按照原许可合同使用该商标。 其次,转让人有义务告知受让人商标许可的事实。受让人在受让商标时,应当对商标的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比如在上述例子中,甲公司在转让商标给丙公司时,必须告知丙公司该商标已经许可给乙公司使用的情况。 再次,若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此另有约定的,则依照该约定执行。比如,原来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在商标转让后,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那么就按照此约定来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也明确了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