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是全责,但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我之前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明确对方是全责。但现在对方就是不肯赔偿我的损失,我现在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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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不赔偿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尝试联系交警部门,请求他们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居中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其次,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在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故意拖延赔偿损失、拒签责任认定书以及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等符合代位追偿条件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先把修车的钱赔给您,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清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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