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代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


首先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代位赔偿的情形。代位赔偿,简单说就是当被保险人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但第三方不赔或赔不了时,保险公司先赔给被保险人,然后保险公司再向第三方去追偿。 常见的可以进行代位赔偿的情形有这些: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况。比如没有驾照开车撞了人,或者酒驾出事故,这时交强险可先代位赔偿抢救费,保险公司赔偿后对肇事者有追偿权。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车辆被盗抢后,盗抢者开车发生事故,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涉及代位赔偿。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交强险同样可能代位赔偿抢救费。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可能适用代位追偿,比如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接下来看看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从行政处罚方面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刑事处罚角度,如果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即便事故轻微,但只要达到醉酒标准(一般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不过,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除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等条件。 总之,交通事故代位赔偿和醉驾处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