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汽车在校园事故中相撞,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校园中两辆电动汽车相撞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具体如下: 首先,一般会由交管部门来判定责任归属。这是因为交管部门有专业的调查和处理流程,能够较为客观公正地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认定。 其次,责任划分的依据和具体情况如下: -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且该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有过错的这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在校园道路上逆行,与正常行驶的另一方相撞,逆行方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全责。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即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比如双方都存在超速或者避让不及时等情况,那么就需要根据双方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一方稍微超速,另一方不仅超速还存在避让不当的情况,那么避让不当且超速更严重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程度相当,则可能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同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一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意外情况,比如突然出现的障碍物导致双方来不及反应而相撞,那么这种情况下双方通常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不过,如果有人故意制造事故,比如一方故意冲向另一方,那么故意制造事故的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也是基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中关于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的规定。 最后,如果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承担也会根据责任划分的结果来确定。一般来说,有责任的一方需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各自责任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