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什么情况下才会不起诉?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帮信罪不起诉的情况及相关依据: - **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 **涉案金额及非法获利未达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过账金额不足20万的,或者非法获利没有达到1万元的,不构成犯罪,不起诉。这是因为法律对于犯罪的认定通常有一定的数额标准,未达到该标准,就不认为构成犯罪。例如,某人帮助他人进行资金过账,金额只有15万,且非法获利8000元,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帮信罪而起诉。 - **特定帮助行为数量较少**:只帮助一人支付结算的,或者出租出售银行卡不足5张,手机卡不足20张的,不起诉。这是考虑到此类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比如,某人仅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了一个人使用,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不会被起诉。 - **证据不足**:支付结算的款项是否是犯罪所得,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因为刑事诉讼中遵循“疑罪从无”原则,若无法充分证明款项的性质,就不能认定犯罪。例如,在案件中,对于支付结算的款项来源及是否为犯罪所得,缺乏关键证据证明,检察院就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 **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会综合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起诉。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退赃退赔,且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检察院可能会认为情节轻微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涉及帮信罪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可以就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情节轻重、证据情况、违法所得数额、退赃等情况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争取不起诉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