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做货拉拉,保险公司会理赔第三者吗?
我有一辆面包车,平时偶尔会用它来跑货拉拉拉点货。最近我有点担心,如果在拉货过程中出了事故,撞到了第三方,保险公司会不会给第三者进行理赔呢?我不太清楚这种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情况,保险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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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在保险合同中,车辆的使用性质是一个重要的约定内容。一般来说,家用面包车和用于营运的货车,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保费也会有所不同。 当面包车用于货拉拉这种营运活动时,车辆的使用频率增加,行驶范围更广,发生事故的概率也相应提高,这就改变了车辆原本在保险公司投保时登记的使用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如果开面包车做货拉拉,却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一旦发生事故需要向第三者进行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为由,拒绝承担对第三者的理赔责任。 不过,如果在做货拉拉之前,已经告知了保险公司,并且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或者调整了保费,那么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会对第三者进行理赔的。另外,如果事故的发生与车辆用于营运活动没有直接关联,保险公司可能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赔,但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例以及保险合同的条款来判断。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时,最好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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