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可孩子是心头肉,实在割舍不下。比如有的夫妻因性格不合常吵架,但又都爱孩子。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既能离婚又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或者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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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果自身条件允许且希望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可以尽力争取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方面提供有利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导致生育能力丧失;证明自己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时间较为长久,改变孩子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证明自身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存在其他子女的事实等。 **保障探望权**: 如果无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要保障自己的探望权。不论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可以找律师咨询,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方式等,以更好地保证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法律不允许离婚后一方恶意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但这种情况仍时有发生,所以在离婚时要尽可能将探望权的相关事宜约定清楚。 **维持良好关系**: 即使离婚,也不要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关系恶化。良好的关系有助于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毕竟,父母虽然离婚了,但对孩子的爱和责任不应减少。 **给予情感承诺**: 如果孩子不能跟着自己生活,不要一走了之,可以给孩子一份美好的承诺,让孩子知道父母对他的爱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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