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设立具体有哪些方式呢?
最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公司,但是不太清楚公司设立的方式都有哪些,不同方式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以及各自有什么特点和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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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发起设立,也被称为“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者首期发行的股份,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以此来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比如,甲、乙、丙三人打算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三人作为发起人,自行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这就是发起设立。我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相对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来设立公司。既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例如,A、B、C三人作为发起人,打算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他们认购了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这就是募集设立。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设立方式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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