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由宪法所规定的,它是公民在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下面来分别说说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 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意味着不管是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等情况如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生活的重要权利。同时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可以通过这些自由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诉求。 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信仰宗教,信仰何种宗教。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此外,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同时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还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些义务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是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责任。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依法纳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公共服务都离不开税收,所以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