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不实缴资本会有什么后果?
注册公司不实缴资本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是行政处罚方面。依据新《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也就是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5%-15%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10万的罚款。简单来说,就是这种虚假出资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都要面临经济上的处罚。
其次是加速到期风险。新《公司法》明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就意味着要是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就得提前掏钱出来偿债。
再者是民事责任。要是股东未按期实缴,或者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认缴出资额,那就可能需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而且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还得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为股东没按时出资,导致公司错过一个重要项目,造成了损失,那股东就要赔偿。
然后会影响公司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如果公司未能如实公告、公示或披露注册资金实缴情况,就可能会被特别标注。这样一来,公司在和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交易时,对方可能因为这个而觉得公司诚信度不够,从而影响合作机会和融 资能力。
另外,股东权利也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进行限制。这就是说没好好出资的股东,在公司盈利分红、认购新股等方面就不能和正常出资的股东享受一样的权利。
在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信息披露不实,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还有股东失权这一情况。新《公司法》增加了股东失权规则,如果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