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机动车是指什么?


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明确“机动车”的定义至关重要,它关系到交通规则的适用、事故责任的认定等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对“机动车”给出了清晰的定义。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提取出几个关键要素来理解机动车。首先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意味着车辆依靠某种动力源来运行,常见的动力装置包括内燃机(如汽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电动机等。例如,我们日常驾驶的燃油汽车,就是依靠汽油发动机燃烧汽油产生动力,从而驱动车辆行驶;而现在越来越普及的电动汽车,则是依靠电动机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来驱动车辆。 其次是“上道路行驶”,这限定了车辆的使用场景是在公共道路上。这里的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果车辆只是在特定的封闭区域内运行,如工厂内的叉车、矿山内部的运输车辆等,一般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机动车范畴,但如果这些车辆偶尔需要上公共道路行驶,那么在行驶过程中就需要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是“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明确了机动车的用途和车辆类型。供人员乘用的机动车,如轿车、客车等,主要用于搭载乘客;用于运送物品的机动车,如货车,负责货物的运输;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机动车,如洒水车、起重机等,具有特定的工程作业功能。同时,强调了是轮式车辆,这就排除了一些非轮式的交通工具,如轨道列车、气垫船等。 综上所述,判断一辆车是否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机动车,需要综合考虑其动力来源、使用场景和用途等因素。准确理解机动车的定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