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制度有哪些?


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我国主要的社会救助制度。 首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给予差额补助。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例如,一个家庭有三口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 800 元,而该家庭人均月收入只有 500 元,那么这个家庭每月就能获得(800 - 500)×3 = 900 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其次是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指出,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供养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比如一些孤寡老人,没有子女赡养,也没有收入和劳动能力,就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还有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当发生自然灾害后,国家会对受灾人员进行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例如某地发生地震后,政府会为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临时住所等救助物资。 医疗救助制度也是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之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方式包括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给予补助等。比如低保户看病时,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还能通过医疗救助进行二次报销。 此外,还有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制度。教育救助是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上述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是向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住房救助,方式包括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就业救助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