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呢?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案例,碰到了涉及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罪名具体在哪些方面构成犯罪,比如主观上得是怎样的心态,行为上要达到什么程度等,希望能得到详细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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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以及迷信活动均不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利用这些来蒙骗他人并导致他人死亡,会严重破坏社会的稳定和谐关系,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成立虽以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侵犯的并非他人的生命权利,因为行为人并不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例如,单纯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不以本罪论处,只有运用特定的迷信等方式,才构成此罪。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从而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比如,某些邪教组织宣扬通过绝食可以“升天”,蒙骗成员绝食,最终导致成员死亡,就符合这一客观要件。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邪教组织的教主,以及神汉、巫婆等。同时,会道门、邪教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且行为人从事迷信活动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特点。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他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态,并非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的结果。例如,行为人宣扬迷信邪说时,应当预见可能会导致他人实施危险行为并造成死亡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他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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