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免除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交强险责任免除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对伤害对象的限制**: 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造成特定对象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应担责,均不负责赔偿。例如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财产的损失;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财产的损失;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该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才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基于事故原因的免除**: - 若交通事故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比如受害人故意闯红灯、故意碰撞机动车等行为导致的事故损失,交强险不赔。 -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酒驾后发生碰撞事故,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是不赔的。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同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辆被盗后,盗贼驾驶车辆肇事,交强险对受害人财产损失免责。 -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例如车辆自身的零部件损坏、车上装载货物的损失等。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比如事故导致工厂停产的损失、车辆修理后价值降低的部分等。 -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也不负责赔偿。这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