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涉及财物方面的事儿,担心可能会和职务侵占罪沾边。我不太清楚这个罪名具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特别是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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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里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涵盖动产和不动产。其中“动产”包括已在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如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还包括单位有权占有但尚未占有的财物,例如单位拥有的债权。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比如,公司员工利用自己管理财务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非法据为己有,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侵占数额较大一般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 **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单位中担任一定职务或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才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公司的经理、部门主管、普通员工等,只要利用了自己在单位中的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并且希望将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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