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醉驾入刑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认定标准、处罚措施以及加重处罚情节等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认定标准**: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是判断是否构成醉驾的关键依据,通常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或抽取血液进行检验来确定酒精含量。 **处罚措施**: - **刑事处罚**: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加重处罚情节**:如果醉酒驾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 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 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 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