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方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无责方。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自己都能主张哪些赔偿。想具体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按照法律规定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些什么项目,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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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依法可以提出多方面赔偿要求。 首先是直接财产损失,这包括汽车维修费用,也就是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后去维修所花的钱;车辆残余价值造成的损失,简单说就是车辆因为事故贬值了,这部分贬值的损失也能索赔;还有其他因事故引发的直接财物损毁,比如车上的贵重物品损坏等。 其次是人身伤害赔偿。要是在事故里受伤了,就有权向肇事方索要相关医疗费用。像医药费,就是看病、买药花的钱;住院费,在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护理费,受伤后需要人照顾产生的费用等。要是造成残疾了,还能获得伤残抚恤金(也就是残疾赔偿金)以及误工补贴款(误工费)等款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再者是交通费用与停车费用。如果因为事故需要支付额外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租车费等,或者产生了停车费用,都可以向对方索赔。 最后,如果事故对无责方的精神健康造成了损害,像产生了恐惧、焦虑等心理问题,同样有权利向肇事方索求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 相关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指因事故直接导致财物的损坏、贬值等损失。 人身伤害赔偿:因他人侵权行为致使身体受伤,侵权方需赔偿的各类与受伤相关的费用。 精神损失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精神上带来痛苦等不良影响,侵权方应给予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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