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盗窃被发现会构成什么罪名?


准备盗窃被发现,可能构成盗窃罪的未遂形态或者犯罪预备,具体分析如下: ### 盗窃罪未遂 - **概念解释**: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对于盗窃未遂来说,就是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例如,小偷已经伸手去拿别人口袋里的钱包,但被失主及时发现并制止,这就属于盗窃未遂。 -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 **处罚情况**:一般情况下,盗窃未遂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较小。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以数额巨大的财产或国家珍稀文物作为偷盗目标时,才会施加刑事制裁;其他情况下,通常不会进行刑事处罚。 ### 犯罪预备 - **概念解释**: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比如,为了实施盗窃,事先准备了撬锁工具、调查了被害人的行踪等。 -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处罚情况**:由于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所以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则将其划分为行政治安案件进行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