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打人构成什么罪?
我和别人起了点冲突,对方突然就动手打人,我想知道像这种无故打人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构成什么罪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详细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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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打人构成何种犯罪,要依据伤害程度来判断。 如果打人行为仅造成他人轻微伤,这种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比如双方只是轻微推搡,导致一方有点皮外伤等情况。 要是打人行为致使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用器械将他人打伤,经鉴定达到轻伤标准,就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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