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敲诈1000块钱构成什么罪?

我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有人敲诈我1000块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看,对方到底犯了什么罪,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是只接受行政处罚就行。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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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敲诈1000块钱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从刑事犯罪角度来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所以通常情况下,单纯敲诈1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从行政处罚角度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敲诈勒索1000元,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等其他符合犯罪构成的情形,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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