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一般以什么来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毒驾”的概念。毒驾就是指吸毒人员在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毒品会对人的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影响,导致驾驶者判断力、反应能力下降,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目前,单纯的毒驾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对应的罪名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如果因为毒驾引发了严重的后果,就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条文来进行定罪处罚。 如果毒驾造成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根据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是毒驾者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比如在闹市区等人群密集、车辆众多的地方高速行驶等,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单纯毒驾没有直接入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毒驾行为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不能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