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欠款人和担保人,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里面得清楚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诉讼请求,就是您希望通过打官司达到什么目的,比如让欠款人还钱,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同时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讲清楚借款是怎么回事,担保又是怎么一回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其次是主要证据材料,同样要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这些证据是用来证明您和欠款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担保人确实提供了担保的事实。比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还款计划等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再者是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对于被告,如果是自然人,通常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等,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供相关的登记信息等材料。 另外,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比如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信任的人,需要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且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要是委托律师诉讼,除了授权委托书,还需要提交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用来表明自己的诉求和相关事实理由。 证据材料:是用来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材料,能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真实性。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他人代理自己进行诉讼活动的文件,要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