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证件。我们是内地居民,想通过正常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希望了解清楚所需证件,避免因为材料不齐耽误时间。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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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所需证件有所不同,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包含主页、本人页和增减页,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 本人的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另外,如果双方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在深圳市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还需另提交其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 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 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证明原告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 结婚证: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抚养情况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