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根据不同情况会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内地居民二婚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 - **常规证件**: - **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准确无误。身份证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若身份证过期,需及时办理新的身份证后再进行结婚登记。 - **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以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和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与实际情况不符(如仍显示未婚但实际已离婚),可能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变更。 - **结婚登记照**: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的背景一般为红色,且照片需清晰、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面貌特征。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处提供现场拍照服务,若不方便提前准备照片,也可在登记现场拍摄。 - **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 - **离婚证**: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上一段婚姻,需要提供离婚证作为离婚的证明。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当事人已经合法解除了上一段婚姻关系。 -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若上一段婚姻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结束的,则需要提供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判决书或调解书需是已经生效的,若判决书还在上诉期内,则不能作为有效的离婚证明。 - **前配偶死亡证明**:如果是因为前配偶死亡而结束上一段婚姻的,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以由医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出具。 ###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国外离婚证明的认证**:如果二婚的一方前一段婚姻是在国外解除的,需要我国法院对其离婚证明进行认证,否则该离婚证明视为无效。例如,在国外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向我国法院申请对该判决书的承认和认证程序。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