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2年缓刑是什么意思?

我对法律方面不太懂,最近听说了有期徒刑2年缓刑这个说法,不太明白这具体代表什么。是说不用去坐牢了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和执行的,对个人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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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2年缓刑,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了2年有期徒刑,但不是马上把人关起来服刑,而是给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表现良好,符合相关规定,那2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了 。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的情况,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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