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执行逮捕具体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在关注一些法律案件,里面经常提到已执行逮捕这个词。我不太明白这个状态意味着什么,比如执行逮捕的主体是谁,执行后会有哪些后续流程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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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了逮捕这一强制措施。 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比如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且,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要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 执行逮捕意味着该人被认定有犯罪嫌疑等情况,在逮捕期间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审查等司法程序,以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已执行逮捕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案件进入了更为严肃的司法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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