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通知说被列为被执行人了,完全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被列为被执行人意味着啥,对我会有啥影响。想问问大家,被列为被执行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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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被执行人是指在民事、刑事等法律程序中,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负有履行责任,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义务的个人或单位。通俗来讲,就是有人告了你,法院判决你要做某些事,比如还钱、交付物品等,但你没按照判决去做,这时你就可能被列为被执行人。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当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获得了胜诉的判决后,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此时该当事人就成为了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成为被执行人后,会面临多种限制和后果。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限制出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甚至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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