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案件办理是什么意思?
我在新闻里看到有留置案件办理的说法,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留置案件办理具体是指什么,在哪些情况下会进行留置案件办理,它有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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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案件办理是指在特定的违法违纪案件调查过程中,相关调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并开展一系列调查工作来处理案件的活动。 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调查措施。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留置案件办理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能够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干扰证据收集、毁灭证据或者与他人串供等行为,确保调查能够全面、深入地开展。另一方面,留置措施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打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的威慑作用。 在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监察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一旦调查结束,如果被调查人涉嫌犯罪,监察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如果不构成犯罪,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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