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了银行139万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因为一些生意投资,向银行借了139万。但现在生意失败了,实在没有能力偿还这笔钱。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接下来会面临什么。想了解一下,这种欠银行139万还不上的情况,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会不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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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了银行139万还不起,会面临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是经济上的损失,会产生罚息。这就好比银行因为你没有按时还钱,要额外收取一笔费用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一旦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通常会先电话提醒你还款,同时贷款利率会上浮,上浮后的利率就是每天的罚息。虽然不同银行政策有差异,但总体来说都不会让这笔罚息轻松。 其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征信记录就像是我们在金融领域的一张名片,一旦留下不良记录,以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时,看到这样的记录,可能就不会批准了。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假如未来你还有贷款需求,比如再次申请房贷,由于之前的逾期还款记录,不仅可能拿不到优惠的贷款利率,甚至可能根本无法办理房贷。 更为严重的是,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银行会依法起诉。银行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比如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押或质押的财产等。 当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扣划存款,拍卖抵押或质押物等方式,用这些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损失包括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如果有能力却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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