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银行137万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之前做生意在银行贷了137万,结果生意失败血本无归,现在实在还不上这笔钱了。特别担心接下来会面临什么状况,想知道拖欠银行这么一大笔钱还不上,具体会有哪些后果,对我的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会不会坐牢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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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拖欠了银行137万还不起,会产生多方面严重后果。 首先是金钱方面的损失,会产生罚息。这就好比你本来借了钱,按时还的话按正常利息算,但逾期不还,银行会在原有利息基础上,提高利率作为对你不按时还钱的惩罚,每天产生的额外费用就是罚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其次,个人信用记录会严重受损。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后你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其他贷款,基本很难成功。因为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贷款申请时,征信记录是重要的参考依据。比如有人之前房贷逾期还款次数多,之后再申请房贷时,不仅可能无法享受优惠利率,甚至可能根本办不下来房贷。 再者,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银行会依法起诉。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像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这意味着你的财产在诉讼期间会被限制使用。 然后,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通过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方式处置你的财产,用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这里面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若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且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如果确实暂时无力偿还,依据《民法典》规定,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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