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家庭现无存活子女会怎样?
我家是计生家庭,之前生育了孩子,但现在没有存活的子女了。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下我们家会面临什么,能享受到什么政策待遇,又有哪些需要遵循的规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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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计生家庭现无存活子女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涉及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通常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从扶助政策来看,国家为了缓解这类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各地方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扶助办法,一般包括经济扶助金。例如,有的地方会给予一定金额的特别扶助金,以帮助家庭缓解经济压力。 在养老方面,这类家庭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通常会有优先安排等优惠政策。部分地区还会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用于在意外或疾病发生时提供额外的保障。 在医疗保障上,一些地方会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的体检、优先就诊等服务。此外,还可能会有心理疏导等精神慰藉方面的支持,帮助家庭成员缓解失去子女的痛苦和心理压力。 同时,计生家庭如果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相关部门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总之,计生家庭现无存活子女会享受到多方面的政策关怀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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