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银行158万还不起会怎样?


欠银行158万还不起,可能会面临以下多种情况: 首先,会产生罚息。若信用贷款逾期,银行会先通过电话催收,同时利率会上浮作为每日的罚息,这会增加还款负担。例如,原本的贷款利率是5%,上浮后可能达到7%甚至更高。 其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一旦留下不良记录,后续申请信用卡或者贷款可能会被拒绝。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放款前会严格审核征信记录,不良记录会使他们认为你信用不佳,存在还款风险。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比如再次申请房贷时,因之前的逾期记录,不仅可能要承担房贷逾期还款的罚息,还可能无法获得银行房贷的优惠利率,严重的甚至无法再次办理房贷。 然后,银行可能会起诉。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银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