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男女离婚时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和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而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时,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协商解决。要是调解无效,法院就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作出判决。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说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暴力或者长期不管不顾、抛弃家人;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不好而分开居住,并且持续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决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要是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审理判决的离婚方式。 调解: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促使双方就离婚意愿或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包括重婚、家暴等多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