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肯离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我很想结束这段婚姻,可男方就是不肯离婚。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解决,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些什么,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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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女方想离婚而男方不肯离时,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起诉阶段。女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离婚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并向男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男方收到后需要进行答辩。 其次,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庭前调解,看是否能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挽回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如果男方存在出轨行为,女方可以提供男方出轨被发现后写下的保证书、与小三在一起时被拍到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等;若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女方可提供诊疗记录、验伤证明以及其他目睹家暴的证人证言等;要是双方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女方可以提供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若男方有赌博等恶习,女方可以提供男方因此被处罚的处罚记录等。 最后,判决阶段。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会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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