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装修合同在民法典规定下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装修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合同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使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以及不满八周岁的人,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这些人签订装修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在实践中,可能存在虚伪通谋订立的合同,像表面上订立房屋装修合同,但实际上是为了其他非法目的或者隐藏真实的交易意图,这种情况下装修合同无效。相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过,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在装修合同领域,典型的如违反建筑法、规划法等订立的合同,往往会因为违反这些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具体可参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公序良俗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需要结合具体个案进行法律适用。如果装修合同的内容或者签订目的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该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当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装修合同中,如果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比如损害了材料供应商的利益等,那么该合同无效。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