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核准追诉?
我最近听说了‘核准追诉’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涉及核准追诉呢?这个核准追诉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展开


核准追诉是指针对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行为,在经过较长时间后,超过了一般的追诉期限,但如果认为必须对其进行追诉的,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 简单来说,追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了。然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如果过了20年之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就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例如,某起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后潜逃,20多年过去了,被害人家属一直没有放弃追查,并且提供了新的重要线索,公安机关认为这起案件有必要进行追诉,那么就需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核准追诉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及社会影响等。只有在认为确有追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兼顾了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能够得到切实维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