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7条是什么内容?
我想知道《刑法》第277条具体写了啥,在实际生活里,可能遇到跟这一条有关的事儿,比如和 执法人员有点小冲突啥的,就想了解下这一条到底规定了啥,心里有个底,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在哪儿。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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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7条规定的是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一条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妨害公务罪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所说的暴力,通常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捆绑等强制行为;威胁则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精神强制。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对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特殊规定,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履行救助等职责,保障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十分重要。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只要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构成妨害公务罪。
其次是袭警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是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特别保护,因为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较高的人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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