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解除取保候审流程?


解除取保候审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结束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同时要说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相关义务的情况。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一般就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等。 然后,办案单位会对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审核。一般来说,比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就符合解除条件。 要是符合解除条件,案件承办人要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过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开始办理解除手续。 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当初是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保证金。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是案件承办人向上级报告,请求批准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一种书面文件。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是司法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正式法律文书,并用于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是专门用于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去指定银行领取所缴纳保证金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