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指的是什么?


我国现行宪法指的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的制定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的发展经历了不同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此后,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为我国后来的宪法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1975年、1978年对宪法进行了修改。而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在总结历史经验、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制定的。 1982年宪法自颁布以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 年以及2018年通过了多个宪法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及时确认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使宪法保持了持久生命力。 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它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坚实法律基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