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什么意思?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最近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比较关注,听到了“拘役”这个词,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想具体了解一下它的含义,还有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自己在生活中虽然没遇到相关事情,但就是好奇想弄清楚这些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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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就近拘禁且强制其劳动的刑罚。它是我国主刑中的一种,在刑罚体系里算是相对较轻的处罚。 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要在一定时间内失去人身自由,在特定地点进行劳动改造。 关于拘役的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不过,如果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数罪并罚时,根据法律规定,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 另外,拘役刑期的计算也是有规定的。《刑法》第四十四条表明,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要是在判决执行以前就已经先行羁押了,那么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比如,某人被先行羁押了10天,之后被判处拘役3个月,那么这先行羁押的10天是可以从3个月拘役刑期中扣除的。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且在执行期间还享有一些待遇。依据《刑法》第四十三条,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天至2天;参加劳动的,还能根据表现等情况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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