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自诉案件的一般定义究竟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涉及自身权益被侵害的事儿,感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但不太清楚是不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我想知道刑事自诉案件具体怎么界定,有哪些常见类型,提起自诉需要满足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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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它与公诉案件相对应,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则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例如侮辱罪、诽谤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 、普通侵占罪等。 -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却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此外,提起刑事自诉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 **主体合格**: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 - **对象明确**: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要向法院提供确定的被告人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情况。 - **范围合适**: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 **时效限制**: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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