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是什么?


《教育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就像是教育领域的‘大管家’,为整个教育活动定下了基本规则和方向。 从法律地位上来说,《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都要依据《教育法》来制定。这意味着它对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都起着统领和指导作用。 《教育法》明确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和方针。它规定我国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确保了我国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在教育基本制度方面,《教育法》涵盖了学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等多个方面。例如,它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这保障了每个孩子都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 对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法》规定了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它们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规定了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强调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对于受教育者,《教育法》赋予了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权利。同时,受教育者也需要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等义务。 《教育法》还对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社会各界在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力量对教育事业的参与。 《教育法》依据宪法制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并历经多次修订。其最新修订版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它是保障我国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