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后,一起去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法律程序: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要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且一起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去的时候要带上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这一步是开启离婚程序的基础,确保双方都是真实自愿且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下来是受理与冷静期阶段。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话,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给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是审查与登记发证阶段。上述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申请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符合离婚条件。如果符合,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的程序就完成啦。要是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总之,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比较严谨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来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在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三十日的时间,让双方再次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是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