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手续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补办结婚证的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然后是补办所需的手续,主要分为准备材料和办理流程两部分。 准备材料方面: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复印件。如果一代和二代身份证不统一,需要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 2. 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不过,如果结婚证只是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一般近两年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电子档案,查询较方便;时间较长的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原件可能花费较多时间。 3. 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4. 若《结婚证》内容有误,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5. 结婚证丢失证明:需到公安机关开具,且内容要详细声明(例如: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 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并且盖章才有效 。 6. 能够说明夫妻关系依然存在的证明 。 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夫妻可以前往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同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值得注意的是,不一定要夫妻二人同时办理,夫妻中的一方也可以前去办理,甚至还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过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被委托人要携带委托书和相应的身份证件前往。 2. 上交证件审核:填写申请后,将准备好的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上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并查明两人的婚姻状况。 3. 补发结婚证:当审核通过后,民政局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只要资料齐全,当天就可以领取新的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