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了被告需要做什么?


当欠钱被起诉后,被告需要做好以下这些事: 首先,要认真阅读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件。这就好比你要先知道对方告你什么,有什么诉求,案件大概是个什么情况,这样心里才能有底。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 其次,准备答辩状。在答辩状里,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反驳和辩解,说说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且可以拿出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你有还款记录能证明还过钱,就可以在答辩状里提及。 然后,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像还款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这些证据能帮你在庭审中说明情况,维护自己权益。 再者,按时参加庭审。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在法庭上要遵守秩序,如实陈述案件事实。要是你不去,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对你很不利。 在庭审中,还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原告及其代理人进行质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要在收到判决书后的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要求缴纳上诉费用。 另外,如果确实有钱,在庭前调解阶段就赶紧还了,这样能避免后续更多费用。要是实在没钱还,也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要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拒不履行,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比如财产被查封、冻结,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日常生活,甚至可能被判处刑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相关概念: -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和辩解。 -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