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人应该争取什么?


离婚时,女人可以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争取权益: 首先是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争取更多的财产份额。同时,要弄清楚家庭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的具体状况,保证自己应得的份额。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要是有子女,女方需要综合自身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争取抚养权。比如自身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能提供孩子更好的教育资源等,并且要证明自己能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陪伴,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是抚养费。若女方未争取到抚养权,要合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应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是女性可以争取的权益之一。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刚才说的工资、奖金等这些都属于。 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孩子成长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花费。 经济补偿:是一方在婚姻里承担了较多诸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得到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