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都需要携带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对象打算近期去领结婚证,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带哪些东西。也想知道法律对于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都有啥规定。就怕因为材料没带全,白跑一趟,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到时候耽误时间,影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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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所需携带的材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说说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是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你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确认你的身份。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提供户籍证明;若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是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不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这个声明是为了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近亲结婚等情况,通常可以在结婚登记处领取表格填写。 三是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一般是红底。当然,有些地方也支持当场拍照。 此外,如果一方是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若一方为现役军人,还需携带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外国公民需携带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婚姻登记条例》对结婚登记的条件和所需材料有明确要求。该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同时,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且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携带上述相应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才准予登记 。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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