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欠款该怎么办?


如果合作方欠款,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是协商方式。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商量像分期还款等具体的还款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比较便捷,大家毕竟是合作过,友好协商也有利于以后可能的合作。但它的缺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如果对方反悔不履行协商结果,也没办法强制对方还钱。 其次是诉讼方式。要是和合作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索要欠款又没有结果,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对方还钱,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有强制执行力的保证,最终能实现债权,但缺点是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整个流程走下来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支付令方式。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种方式成本较低,程序相对简单。不过它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另外,还可以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要是知道欠债人名下有房有车等财产,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欠债人的财产查封,为日后的执行阶段做好准备,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导致最终无法执行到财产。 如果债务人失踪或下落不明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将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来支付。要是代管人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把代管人列为被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