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书下来都走保险后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责任书已经下来了,双方也都走了保险。现在不太清楚后续还有哪些事情要做,需不需要再准备什么材料,也担心保险赔偿流程会不会有问题,想了解下交通责任书下来且都走保险后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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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责任书下来且都走保险后,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保险公司的处理流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接获赔偿申请之日起第二日起,保险公司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方需补充提交的与赔偿相关证明文件及必要材料。接收并审核被保险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后,会核实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若不属于,会书面说明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若属于,在与被保险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款项。 接着看赔偿责任划分与赔偿顺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比如交强险对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等,在这些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商业险补充赔偿。若商业险保额不够或者没有商业险,那就由侵权人承担剩余赔偿。 最后说说被保险人这边的后续操作。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如果对赔偿金额或者处理流程有疑问,可以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一步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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