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完后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完成后,后续有一系列的处理步骤。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认定的含义。交通事故认定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证据收集等,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其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接下来就进入赔偿环节。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购买了保险,且损失不大时,可通过保险理赔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保险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具有自愿、平等、合法等特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通过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